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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加工
為什么委托加工物資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不再交消費稅,而且連續(xù)生產(chǎn)加工的能抵扣,主要是求這兩個原因
稻草人 | 被瀏覽:669 | 2016-06-01 07: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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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天豬
經(jīng)驗:419 2016-06-08 14:50:28
經(jīng)驗:419 2016-06-08 14:5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第51號)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委托加工的應(yīng)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F(xiàn)將這一規(guī)定的含義解釋如下:
委托方將收回的應(yīng)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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