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 本制度的目的是確定北京安必信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工資管理基準與程序;保證薪酬在勞動力市場上具有競爭性,吸引優(yōu)秀人才;對員工的貢獻給予相應的回報,激勵、保留員工;將短、中、長期經(jīng)濟利益結合,促進公司與員工結成利益共同體關系。
2. 安必信的深圳分公司可在本制度框架內(nèi),結合本公司的特點,提出局部薪資管理的操作細則,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備案。
3. 營銷部門的傭金管理操作細則,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公司相關負責人研究制定。
4. 所有局部性管理細則,必須保持與公司工資管理體系相一致。未經(jīng)人力資源部審核的任何有關薪酬或傭金政策,均無效。
第二條 原則
1. 安必信編制內(nèi)員工的工資,主要依據(jù)其:職位價值與等級、勞動力市場狀況、工作表現(xiàn)與能力發(fā)展等要素來確定。
2. 根據(jù)不同崗位的特點,確定不同的工資等級,以最大限度地激勵員工的表現(xiàn)。
3. 外部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水平是確定公司工資標準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4. 公司在分配報酬時,遵循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反對平均主義分配,給予優(yōu)秀的、價值創(chuàng)造大的員工以優(yōu)厚的工資,適度向高職位、關鍵人才、市場供給短缺人才傾斜。
第三條 范圍
1. 本制度適用于安必信編制內(nèi)的全體正式員工。
2. 試用期員工的工資以轉正后工資總額標準的80%計算。
3. 臨時工的報酬,以勞務費形式計算,其水平按照市場價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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